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虞城县棚改七里井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气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虞城县棚改七里井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气配套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虞城县棚改七里井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气配套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09号。
2.3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84号。
2.4 项目代码:2211-411425-04-01-247546
2.5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6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7 项目总投资:******.03元。
2.8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里井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气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10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1 计划工期:3个月。
2.12 质量要求:合格。
2.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14 招标控制价:******.0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64元;规费184640.28元;税金521024.84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48082.03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28362.89元)。
2.1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6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5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3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6.4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7.2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六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3日10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1月23 日9:00至2025年2月13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1月23 日9:00至2025年2月12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2024-12-24(V6.8.0)的通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虞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虞城县滨河路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
******有限公司
******街道西河雍大街001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2025年1月22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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